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温州律师 > 张海啸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陈XX入户盗窃获缓刑

作者:张海啸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量:0

1.【案情经过】2020年5月下旬,陈XX来到温州市龙湾区被害人徐X住处,盗走房内一部VIVO手机。当日下午,陈XX分别十足店及某超市使用所盗得的手机中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共消费人民币两千四百余元。经认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五百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2.【办案经过】本案系入户盗窃,并且在盗窃手机后又将手机内的钱进行消费,共有两次盗窃行为,按照审判实践,入户盗窃一般不判处缓刑,辩护人及时介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院经办人多次沟通并提交辩护意见(该案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并结合陈XX家庭特殊情况以及退赔谅解,在认罪认罚程序中,检察院同意适用缓刑建议。

3.【案件结果】最终经过法庭辩护,法院采纳建议,对陈XX适用缓刑。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150-5890-836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