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中央领导骗财骗色获刑三年九个月
作者: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时间:2019-01-08阅读数:0
2018年7月,被告人颜某良在福州永泰县通过附近的人添加被害人小美为微信好友。通过多次聊天,颜某良得知小美已离婚,便谎称自己也离婚多年。两人越聊越投机,颜某良蒙生骗色骗财的念头,颜某良将本人照片和假的“刘文华”身份证发给小美,并冒充“刘文华”的身份,谎称自己是中央军委副主席。为获取信任,颜某良多次通过微信定位功能,告知小美自己的位置在北京中南海、某市政府等地,并从百度中搜索下载军人会议图片、会议室图片发送给小美,小美对其身份深信不疑。
2018年8月14日,两人通过微信约定在永泰县见面,并一起入住宾馆。随后,颜某良假借“刘文华”的领导之名,邀约小美投资宁化火车站周边的房产项目和从事走私活动,并要求小美筹集投资资金。8月17日,小美携带11.3万元现金,与颜某良一同前往建宁县。颜某良以现金太多不利安检为由要求小美将5万元交由其保管,随后二人在建宁某宾馆入住,颜某良以走私货物为由骗取小美剩余的6.3万元。8月18日,小美跟随颜某良前往江西省广昌县,颜某良以为了走私安全为由,要求小美将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通话记录删除,并叫小美在宾馆等待。
在宾馆等了一天一夜的小美,始终不见“刘文华”的踪影,电话也联系不上。恍然大悟的小美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8月31日,颜某良在莆田仙游火车站被抓获。民警将追回的6.63万元返还给小美。
建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良谎称其为中央军委副主席,虚构投资房产、从事走私赚钱等事实,骗取他人现金11.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颜某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酌情从重处罚;诈骗所得部分退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颜某良犯诈骗罪,建宁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随案移送的OPPO手机予以没收,责令退还被害人小美经济损失4.67万元。
编后语:犯罪分子以领导干部照片及真实姓名作微信信息,迷惑性强。广大群众在添加微信朋友时要核实对方身份(可以打电话确认),不要轻易相信,多向家人、朋友、周边人印证,对陌生人添加的微信要提高警惕,特别是要求借钱、转账汇款的一定不听不信不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