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西安律师> 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 亲办案件> 案件详情

丈夫借钱不还夫妻被诉法院判决妻子不担责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借钱不还,债权人起诉夫妻二人要求共同还款。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妻子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21日,刘某因投资向老友杨某借款10万余元,并约定利息。由于投资不善导致亏损,刘某偿还小部分利息后无力偿还,杨某多次去要钱未果,无奈将夫妻二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妻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借款系刘某以个人名义向原告出具,其金额超出了家庭生活需要,原告也没有举证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法院认定该笔借款系被告刘某的个人债务,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注:以上内容由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 112125252 abc3212611 1 08:00 22:00 仁和万国成敦毅 360113 0
手机:187-9265-0986(接听时间:08:00-22: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律师的解答,帮我解除了疑惑!您的回答很有帮助,谢谢!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解答了我很多的疑惑,我非常感谢律师的专业服务,我考虑清楚后,如果需要诉讼,肯定委托您帮忙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律师回复很认真,好评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