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小花诉请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纠纷
来源:谷林树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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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小华原系某公司人事主管,其岗位职责包括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公司与小华签订的第一份固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在30日内签订第二份劳动合同,后,小华与与公司发生争议,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案件结果
小华的仲裁申请未被支持。
律师点评
小华系公司人事负责人,其岗位职责包括代表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等,故此,在公司与其未签劳动合同一事上,小华不仅应对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进行举证,而且,还应提供其要求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但遭公司拒绝的证据。本案中,因小华未能提供其要求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遭公司拒绝的证据,故此,要求公司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未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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