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金华律师 > 胡水清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劳动争议仲裁:从961万减少到50万

作者:胡水清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21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前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近70万,取保,不予起诉”结束前数月,甲公司既已委托律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中列明:要求A赔偿经济损失、各项违约金、竞业补偿金共计961余万元。甲公司提供A入职劳动合同3份、A某年收入59万元和甲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银行流水,作为支持自己仲裁请求的证据。

案件结果

最终,仲裁委酌情裁定A某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胡水清律师

胡水清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139-5790-832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