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金华律师 > 胡水清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离婚财产分割:经庭前调解,协议离婚

作者:胡水清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16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许某(女)与段某(男)2000年自由恋爱结婚,夫妻二人经商有道,在当地置办房产、摊位若干。因段某出轨,虽一再书写保证书仍三番五次再犯。万般无奈之下,许某决意离婚。许某委托胡水清律师代理本案,并要求:1、女儿由许某抚养,儿子由段某抚养;2、相关证件上有夫妻双方名字的财产不作分割,证件、借条、股权书上只有段某一人名字的财产必须分割。

案件结果

胡律师代理本案后组织证据起诉法院,在开庭前与段某反复进行沟通调解。最终,段某同意将3处摊位6处房产及债权股权若干进行分割,并协议离婚。许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办案心德

婚姻走到尽头,爱情不在亲情并没有离开。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和平的解决矛盾纠纷,是最明智的选择。

胡水清律师

胡水清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139-5790-832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