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某与徐某甲及第三人徐某乙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大竹县人民法院
案号:(2014)大竹民初字第2005号
案件类型:民事
文书性质:判决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法官:袁洪奎
审理程序:一审
原告:熊某某
被告:徐某甲
被告代理律师: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范安彬
其他方代理律师:
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凌灿伟
裁判日期:2015-01-04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
作者:凌灿伟律师时间:2015-08-27阅读数:0
熊某某与徐某甲及第三人徐某乙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大竹县人民法院
案号:(2014)大竹民初字第2005号
案件类型:民事
文书性质:判决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法官:袁洪奎
审理程序:一审
原告:熊某某
被告:徐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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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范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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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20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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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达州用户2018-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