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伟律师

刘洪伟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公房被他人占有该怎么办|物权保护纠纷案

来源:刘洪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4
人浏览

案情介绍

xx是北京市承租的公房,租金及供暖费等费用均由黄xx支付。2000年,黄xx因长期出国,将该公房交由朋友代为管理。2001年,宋xx入住该公房。黄xx回京后,多次要求宋xx搬离未果,特诉至法院请求宋xx腾退该公房。而宋xx认为其经案外人xx生同意入住该公房,在交付了房款后,xx生同意将该公房出售给宋xx,宋xx享有该公房居住使用权;黄xx作为承租方仅享有居住使用权,黄xx诉讼主体不适格;黄xx为多家企业的负责人,且常年未在该公房中居住,不符合公租房承租人的条件;该公房是宋xx的唯一住房,宋xx2001年至今一直在该公房居住。

法院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交付黄xx

律师说法

     刘洪伟律师认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以上内容由刘洪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洪伟律师咨询。
刘洪伟律师
刘洪伟律师
帮助过 1314 万人好评:1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2-3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洪伟
  •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94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2-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