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故意杀人案
来源:黄豹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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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谢*,2002年*月*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造成一死一重伤,2011年*月*日,被绵阳市*县公安局抓捕后刑事拘留。*县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月*日批准逮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月*日以被告人谢*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谢*被关押后,其亲属委托了黄豹律师。经过黄豹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阅读案卷材料以及与被害人亲属的多次交流。最终,被告人的亲属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以《(2012)绵刑初字第4号》判决书判处被告人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服判。本案化解了被告人一家与被害人一家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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