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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婚姻,分居三年,旷律师助女方一次起诉即成功离婚并获抚养权

作者:旷良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量:0

【邵阳离婚律师旷良勇按】原告在向本律师咨询时表示必须要争取到小孩抚养权,经详细了解情况得知,小孩从出生后即随原告生活,近三年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原告争取到抚养权几乎是没任何问题的。因为法院主要是倾向于维持抚养现状,除非抚养小孩一方出现不适宜继续抚养小孩的情况,否则一般不会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当然孩子满了八周岁的,以孩子意见为准。最终不负所望,本律师成功为原告争取到抚养权,原告对本律师代理工作非常满意,还特意发了朋友圈表示旷律师辛苦了。本律师看到其朋友圈时,其实是非常感动的,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湘0521民初XXXX

原告:吉某某,女,黎族, XXXXXXXX日出生,住海南省万宁市

委托代理人:旷良勇,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某某,男汉族,XXXXXXXX日出生,住邵东市

委托代理人:孙某某,邵东市某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吉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吉某某与被告赵某某双方自愿离婚;

二、婚生小孩赵某楠由原告吉某某抚养成年,被告赵某某自愿每月支付500元小孩抚养费,小孩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

三、被告赵某某可随时到原告处探视小孩,原告应予配合,如被告要求采取视频聊天形式探视小孩,原告应保障视频聊天的通畅,如原告违反上述约定,被告则不再支付小孩抚养费;

四、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00元,原告吉某某自愿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本课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0二0年十二月十七日

代理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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