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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成功调解结案

作者:王谆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30 浏览量:0

案情简介:吴先生与彭女于2008年在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9年,吴先生独自来到广州发展,而彭女士则于201010月去了北京打工。由于二人相隔太远,感情逐渐产生隔阂。一次,吴先生意外得知彭女士在北京有了第三者。早已对彭女士没了感情的吴先生只想尽快与彭女士离婚,但彭女士却要求吴先生支付其三十万元才肯离婚。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好委托本律师代为提起诉讼离婚。

接受委托后的工作:由于吴先生在广州没有经常居住地,而彭女士在北京也没有办理居住证,在北京连续居住未满一年。因此,该案只能向彭女士的户籍地,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起诉。选择好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后,本律师又在吴先生的配合下取得了彭女士婚外情的证据。在做好打官司的全部准备后,本律师于20114月份来到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递,顺利立案。为了尽快给当事人排忧解难,缩短办案时间。本律师本着最好调解结案,尽快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按照以往的办案惯例,拨打了彭女士的电话与其就离婚问题进行谈判,尝试协商解决二人的问题。起初,彭女士还态度还十分蛮横,声称见不到三十万元钱就坚决不离婚。对此,本律师早有准备。首先告知其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然后又利用已经掌握的对方婚外恋的证据,对彭女士的婚外情行为进行了简单的描述。同时告知彭女士如果不同意离婚,我方将在法庭上出示其全部婚外情的证据,并要求索赔。到那时,彭女士不仅拿不到所谓的三十万元补偿金,还要对吴先生进行赔偿。 之后经过本律师多次从中调解,彭女士终于同意和解。最终,在开庭当日,吴先生与彭女士定在法院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在离婚的基础上均放弃财产补偿或赔偿的要求。法院在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出具了离婚调解书,案件圆满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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