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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烟台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如何与双重国籍、有家庭暴力的男方离婚?

来源:遇鹏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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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介绍:

      本案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原告为女方,系初婚。男方曾有过一段婚姻,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相识几个月就登记结婚。

本案男方不同与一般中国公民,其持有中国和澳大利亚双重国籍,常年往返于两国之间,行踪不定。据女方所述,男方可能有抑郁类精神障碍,性格暴躁孤僻,曾拒绝与女方沟通。二人因琐事曾发生过较为激烈的冲突,男方情绪激动对女方使用暴力。

       后二人感情不和,两地分居,最终感情破裂。女方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并分割财产。

       办案经过:

       经律师研究分析:男方常年在外国工作,且性格孤僻不好沟通,一旦矛盾加剧谈判破裂,可能导致男方避而不见的不良后果,最终可能会出现离婚程序长期拖延的不良后果。本案首先采取的是最为温和的和解策略。律师陪同女方多次找男方父母,做思想工作,并对男方采用怀柔的谈判策略,最终男方同意回国与女方当面谈判。

在律师陪同下,女方与男方见面。经过谈判和调解,男方同意与女方协议离婚,律师为其双方起草了离婚协议。但男方与女方发生口角后,突然情绪激动,出尔反尔,拒绝协议离婚。

无奈之下,女方只好采用诉讼离婚方式,男方明确拒绝离婚。后男方一直行踪不定,拒绝接收法院发出的开庭传票。经调查取证,律师带领送达法官与法警将男方堵个正着。迫于司法人员的威严和权力,男方签收了开庭传票。男方切身感受到没有律师帮助让自己吃了大亏,于是也委托了律师来代理诉讼。开庭时,本律师通过质证,及时找到了对方证据的明显瑕疵,并质疑证据为伪造。男方因涉嫌违法一时慌乱不已,法官给男方施加压力并做了足够调解工作,男方最终同意调解离婚。

       办案结果:

      1、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告与被告协议离婚。

      2、调解书采用了对女方有利的分割财产方式分割了财产。

通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原告实现了与双重国籍人离婚的目的,从不幸的婚姻中解脱出来,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诉讼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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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遇鹏
  • 执业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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