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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吗?

来源:刘祖虎律师
发布时间: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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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许某与李某在2019年7月底通过朋友介绍认识,2019年8月初,双方便以结婚为目的确立恋爱关系。在此期间,李某多次以各种理由诱导、要求许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花呗、银行卡等方式向其转款,并且承诺一定会与许某结婚。许某因信任李某,多次按照其要求向其转账,转账款项总共计107,411.5元。李某还多次以哭闹的方式要求许某删除转账记录以及微信聊天记录,并多次因许某无法按照要求转账,便对许某进行冷暴力。许某在多次被冷暴力后,终于认识到了李某的真实目的是以恋爱名义骗取钱财,因此许某于2020年2月12日报警,并且在往后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依靠自己的力量向李某追讨钱财。2021年9月24日,在朋友的劝说下,李某决定要以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结果:

在接受了许某的委托后,我所律师第一时间让当事人保存了所有的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并经过收集和整理形成证据后,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2022年6月一审法院判令李某返还许某97691元及利息。 李某不服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审。2022年9月22日,李某按照判决书向许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许某终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

 恋爱期间的转账能否要回,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恋爱期间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可以表明双方属于借贷关系的话,那么出借的一方可以要求借款的一方归还。而恋爱期间的转账中带有特殊含义的如1314,999,888,666,520等转账金额,则可能被认定为恋爱期间的赠与,而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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