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律师

赵海

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房改房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来源:赵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11
人浏览

2012年,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和女方离婚,并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但是,被告女方认为,该房改房是单位给自己的福利,是在优惠的基础上购买的,其应当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房改房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虽然登记在被告女方一人名下,并不影响对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认定。故法院最后判决:准予原告和被告离婚,该房改房归被告女方所有,根据市场估价,该房产市值90万元,判处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45万元。



注:赵律师个人成功案例,禁止复制!

以上内容由赵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赵海律师咨询。
赵海律师
赵海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1030 万人好评:1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昌小区17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赵海
  •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2102*********18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昌小区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