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右股骨颈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发生交通事故右股骨颈骨折能评几级,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事情经过及诊断】2017年10月8日18时12分许,原告黄先生驾驶二轮电动车自南向北方向行驶至S82佛山一环公路辅道北往南方向时,因逆向行驶与由被告一黎某驾驶的粤Y号轿车(行驶方向自北向南)发生碰撞,碰撞部位为二轮电动车车头及左侧,粤y号车车头,造成原告黄先生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环公路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先生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黎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黄先生被送佛山市第七人民医院救治(2017年10月8日至2017年10月21日,共住院13天),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
【结果】粤通司鉴中心(2017)临鉴字第105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1、被鉴定人黄先生的右髋关节功能部分丧失评十级伤残;2、被鉴定人黄先生的后续治疗费建议捌仟元人民币为宜。
【法院判决】
1、医疗费23994.06元
2、住院伙食费:100元/天×13天=1300元
3、营养费:3000元(酌定)
4、后续治疗费:8000元
5、护理费:70元/天×13天=910元
6、误工费:1510/30天×148天=7449.33元
7、交通费:500元(酌定)
8、残疾赔偿金:37684.3×20年×10%=75368.6
9、被抚养人生活费:35051.29元
10、精神损害赔偿金6000元
合计155363.28元
计算公式:155363.28元-120000元=35363.28元×30%=10608.98元+120000=1306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