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王xx,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系xx运物流有限公司33%的股权持有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初xx,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系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33%的股权持有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丙方):温xx,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系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33%的股权持有人
担保方(以下简称丁方):童xx,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系xx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
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三方各持33%、34%、33%的股权,现依据公平、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三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甲方转让所持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股权来源以及转让事宜:
1、甲方在2012年7月14日,从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原股权持有人王xx处购得33%的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股权,三方对此均已认可。并且甲方已经履行了与王xx于2012年7月1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主要义务,现在还欠王xx38.9万元,甲方欠王xx的38.9万元由乙方、丙方偿还,对此王xx也予以同意,王xx放弃对甲方的上述债权主张。乙方、丙方认可甲方成为新的股权持有人。
2、现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实际股权人为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甲方将自己持有的33%股权有偿转让予乙方、丙方,转让金额为395.5万元,乙方、丙方共同给付395.5万元。给付方式为分三次给付,本协议签字之日给付195.5万元,第二次为2013年8月30日前付100万元,第三次为2014年1月30日前付100万元。为了确保乙方、丙方能够完全充分地履行本协议,丁方童xx自愿承担395.5万元的连带给付担保责任,为乙方、丙方承担连带担保。
利息约定:自2013年8月30日至给付给付全款这一期间,乙方、丙方同意给付 。
二、共同经营期间债务的分担事宜:
1、甲方对于2012年7月14日之前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不负任何责任,对于2012年7月14日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期间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给付义务,本协议签字之日之后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与甲方无关。对此,三方均一致同意。
2、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为了物流园区建设,在xx当地回填场地,所欠回填方付维森的运输费用,三方约定该笔费用由乙方、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丙方债务履行情况。
3、其他债务承担:xx佳运物流有限公司所欠的国家税务、银行贷款、个人借款均由乙方、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三、共同经营期间盈利的分享事宜:
甲方、乙方、丙方在共同经营管理公司期间,没有进行盈利分红,公司没有利润分配。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三方必须全面充分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当向守约方承担30万元的违约金。
2、甲方有权在乙方或者丙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金的同时,无偿收回对违约方出售的全部股权。甲方因履行本权利支付的所有费用(含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五、本协议为不可撤销协议。
六、在本次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者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税务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当充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三方一致同意案件由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管辖办理。如果涉及到仲裁,则由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对于解决争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八、特别约定:
2012年12月22日,王xx与王xx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车辆买卖所拖欠的费用由乙方、丙方承担,对此,王xx、乙方、丙方一致同意。
九、本协议为附条件合同,即乙方、丙方在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要求后,甲方再配合乙方、丙方到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其它未约定事宜,三方应当公平协商,补充签订协议书,补充的协议不得有违本协议书的内容。
转让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
年 月 日
担保方:
年 月 日
付: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1
2、王xx与王xx于2012年7月1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3、王xx与王xx于2012年12月22日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