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买卖合同纠纷
答 辩 状
答辩人:天津XX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西路4号; 法定代表人:林xx, 职务:董事长
被答辩人:天津市XX纸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八里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XX
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加工承揽纠纷一案中XX诉请答辩如下:
1、对原告请求的金额有异议。具体认可哪些,视原告提交的证据而定;
2、我们认为原告要求给付价款,应该提供相互印证的订购单、送货单和入库单的证据。
事实与理由
一、 原告在与答辩人的业务往来中存在虚假开具发票行为。
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确有业务往来关系,主要为答辩人购买原告生产的纸杯、纸碗等纸制食品包装。2013年初,答辩人发现原告存在虚假交易的情形,于是进行核查。现在已经查明的是2012年9月,原告出具没有真实交易的10万多元的发票,帮助答辩人财务主管将答辩人10万多元财务私自侵占。
上述问题已经涉嫌违法甚至涉嫌刑事犯罪,为查明上述问题答辩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受案核查,因公安机关正在核查,尚未正式刑事立案,所以本民事案件未能中止审理。
二、 原告在与答辩人的业务往来中,存在送货单重复开具和后补的情况
同时,答辩人亦发现原告的送货单存在重复开具及后补的情况,当答辩人欲核实与原告之间的业务情况时,答辩人处负责与原告业务的库管高X、耿XX、财务负责人范X、侯XX等突然全部不来公司上班,至今无法取得联系,导致答辩人无法核实原告所要求的货物价款的真实性。
三、 原告主张货款,应提供相互印证的订单、送货单和入库单。
只有订单没有送货单,无法证明是否送货;只有送货单没有订单,无法证明原告是否是按照双方的意愿进行供货。所以,原告要求货款,应当提供订购和送货一致的单据。
综上,答辩人认为本案中原告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业务情况,否则答辩人不能予以认可。
此致
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天津XX食品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