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宣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公诉机关: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审理法院: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4)宣刑初字第00196号

辩护人: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 王志昕律师

    案情简介:自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李某通过盗用“G店”、“基站”网站后台数据库、模仿制作等方式在互联网上先后注册建立并管理“雪豹***”、“亚***”、“色****”三个论坛形式的色情淫秽网站,并先后租赁美国及国内服务器存储数据,建立支付平台,以收取注册会员充值费与广告费方式非法获利,使注册会员得以在上述三个色情网站发布淫秽电子信息。其中,被告人李某于2012年10月23日开始发帖运营管理“雪豹***”、“亚***”网站。截止案发,“雪****”网站注册会员人数为73305名,“亚****”网站注册会员人数为50932名,“色*****”网站注册会员人数为289211名,共计413448名。期间,被告人李某非法获利共计37207.40元。经鉴定,被告人李某运营管理的上述三个色情淫秽网站中淫秽图片数量共计74520张。

    2013年8月21日,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公安人员在新沂市李某家中将被告人李某抓获。2013年12月12日,被告人李某的亲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39007.4元。

    承办过程:宣城律师王志昕接受李某家属委托后,在公安机关了解了基本案情,得知本案系美国联邦调查局发现“雪豹***”网站涉嫌传播儿童淫秽色情信息,为此向中国通报,由中国公安部指定安徽宣城网安支队负责侦办的挂牌案件。“案情重大,责任重大”,律师在多次赶赴宣城市看守所会见李某后;在检察机关复制全部案件材料并仔细、多次审阅后;在多方咨询网络专业人员、IT行业专业人员后,发现对本案量刑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网站注册会员数量计算有误,应予以减少,为此,而向法官重点提出上述辩护意见,最终得以采纳,将网站注册会员数量大额减少。

    裁判结果:从轻处罚,按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量刑标准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判处李某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