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欢江律师

郭欢江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涉外纠纷

成功代理青岛市第一起向被执行财产所在法院申请执行案件

来源:郭欢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9
人浏览
2008年本人接受某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就该公司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过两审结案,我委托人作为原告获得胜诉。此时,民事诉讼法修订案刚刚于2008年4月1日生效但相应的司法解释还未发布,修订时除继续规定原审法院有权管辖由其审理的强制执行案件外,还新增加了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由于种种原因,某商贸公司不希望原审法院继续执行本案,本人根据该新规定,代理某商贸公司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该案是青岛市第一起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案款获得全额执行。2008年11月1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本案作为经典案例予以公布并被青岛日报法治栏目以““三角”执行案的博弈”为题整版刊出。
以上内容由郭欢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欢江律师咨询。
郭欢江律师
郭欢江律师
帮助过 248 万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7号太平洋保险大厦五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郭欢江
  • 执业律所: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2*********00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7号太平洋保险大厦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