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死缓与无罪释放
来源:陈亮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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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检察院于2007年指控被告人谢某犯强奸罪,并致受害人死亡,一审三次开庭庭审,最终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判决谢某强奸罪名成立,判决其死缓2年执行,辩护人继续为之受托代理上诉,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某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做出了死缓2年执行的判决,辩护人继续代理上诉,前后共三次上诉,历经数年,最终于2012年3月,被告人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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