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新律师

徐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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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南-长沙

擅长:知识产权,综合,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校外实习受伤,学校单位共担责

来源:徐爱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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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技校学生徐某应学校安排,在某公司顶岗实习。实习期间,因该公司员工操作失误,致徐某左腓骨骨折,病休结束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徐某家属找公司和学校协商此事,但二者一直相互推脱。本人代理徐某起诉至岳阳楼区法院后,被告某公司以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学校则认为原告受伤与之无直接因果关系,故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和学校分别承担事故损失的70%30%,徐某共获得3多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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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徐爱新
  • 执业律所: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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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30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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