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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状告村小组要求享受村民待遇获支持
作者:邓普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05 浏览量:0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龙县三岔镇乐平村民小组的机动地被征收,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就应该平等的享有分配权。原告郝军入赘该村成为村民薛莹的上门女婿,在取得了村民小组的同意后将户口迁入该村,即取得了乐平村民小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虽然在土地征收之前离婚,但户口未迁出,没有丧失该村民小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权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有权获得土地补偿款。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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