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兆飞律师

曹兆飞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常州

擅长:

成功办理强奸案件认定犯罪中止仅判刑一年

来源:曹兆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11
人浏览

被告人Z某于2015年7月17日20时30分,在本市某公司员工宿舍公共卫生间内,趁受害人Y某洗澡之机,采取捂嘴等方式,强行抚摸、搂抱受害人,并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Y某强力反抗,在Y某被Z某控制过程中,双方协商采取“手淫”或者“口交”的方式解决,并允许Y某穿上内裤,后Y某逃离现场。

案发后, Y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报警,被告人Z某于同年7月28日向警方自首。

案件移动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阅卷后认为Z某行为构成强奸罪的中止,并向检察院提出了该辩护意见,检察院以强奸罪未遂向法院起诉。

在法庭审理过程,辩护人坚中止的辩护意见,经过激烈法庭对抗,辩护人的观点终获法庭认可,以强奸罪(中止)判处Z某有期徒刑一年。

以上内容由曹兆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曹兆飞律师咨询。
曹兆飞律师
曹兆飞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3140 万人好评:313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地址是常州市通江大道555号中天凤凰商务办公大厦9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曹兆飞
  • 执业律所:江苏尚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204*********71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苏-常州
  • 地  址:
    地址是常州市通江大道555号中天凤凰商务办公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