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向红律师

覃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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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中山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知识产权

证据不足,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覃向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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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与王某婚后因为性格不合而感情破裂。姚某提出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处房产。本律师在诉前要求姚某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财产方面的,也包括何某有过错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虽然我方提交的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不足,但该证据对何某产生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成功调解。我方当事人姚某对调解结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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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孙文东路639号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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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覃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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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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