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洪武律师

谢洪武

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唐山

擅长: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唐山市公安局给某公安分局一道指令……

来源:谢洪武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01
人浏览
  

昨天,曾向我咨询过法律问题的C女士告诉我,她的问题有了积极进展。

事情是这样的。她曾与Z先生有过冲突,后者被某公安分局拘留7天;她还起诉了Z先生,要求他承担医疗费等。但在开庭前一天的晚上,Z的父母到了C女士家,与C女士冲突。据她讲,Z母自己用头撞向大门并受伤。但某公安分局对C女士作出了拘留7天的决定。

对此,C女士不服。一是是到C家去打架的,Z母首先就亏理;二是C女士并没有与Z母有过接触,Z母的伤是自伤。

如何办呢?她到杰大律师事务所向我咨询。

我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107条规定,建议C女士就行政拘留决定向唐山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她得向某公安分局交保证金1400元(7*200/天),或者提供担保人。

昨天,她到唐山市公安局去了。不过,她没有提起行政复议,而是上访了。市局给她开了个条子,让她带回到某分局。条子的内容是给某分局的指令:暂缓执行对C女士的拘留。

这就是她给我打电话所谈到的“积极进展”。

C女士的上访,与我所建议的行政复议,在本案中起了异曲同工的作用。
以上内容由谢洪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谢洪武律师咨询。
谢洪武律师
谢洪武律师
帮助过 219 万人好评: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谢洪武
  •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302*********91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北-唐山
  • 地  址:
    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