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被银行拒兑,如何起诉索赔?
民事起诉状
原告:广州市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跑花园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总经理
被告:佛山市顺德区xx家具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xxxxxxx
法定代表人:刘xx
电话:139xxxxxxxxxx
案由:票据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承兑的支票款项33000.00元整。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上述款项的利息损失2000.00元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2月间,原告通过中间商向被告供应玻璃货品。经原告多次催款后,20xx年3月,被告将两张农业银行支票交付于原告充抵货款。该两张支票号码分别为CG/02 22280776,金额18000.00元;CG/02 22280773,金额15000.00元。原告持该两张支票于承兑期限内去银行兑款时,被银行以“余额不足”为由拒绝承兑。
为此,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兑付支票款项,均由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予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早日依法判决。
此致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广州市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