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刘某故意伤害案,获得减轻处罚
来源:李明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0-12-21
人浏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且系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经辩护,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辩护律师:
天津著名刑事辩护专家李明宇律师,业务电话:13652139139
辩护律师:
天津著名刑事辩护专家李明宇律师,业务电话:13652139139
以上内容由李明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明宇律师咨询。
李明宇律师
帮助过 508 万人好评:6
河北区翔纬路瑞海名苑18栋1门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