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路边停靠过程中,因司机突然开门撞倒电动车,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的赔偿纠纷
来源:刘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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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出租车驾驶人李某在路边停车揽客的过程中,突然打开驾驶室侧车门,正遇骑电动车的王某躲闪不及,致使其倒地受伤,后经交通队认定出租车驾驶人李某负事故全责。案发后,王某找李某多次索医药费未果,后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此案难点有二,其一是王某伤情是否能够上伤残等级,其二是王某休假1年之多,误工费很难得到保险公司如数获赔。综合分析王某伤情后,本人首先为王某申请了伤残鉴定,经与鉴定部门沟通后,鉴定部门认定王某构成十级伤残。在法院审理期间,经律师与保险公司多次协调误工费事宜,最后在没超出交强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予以了认可并没有要求进行误工期限鉴定。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完全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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