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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一方能分割对方的死亡赔偿金吗?

来源:钱慧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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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云视点

男女双方不领结婚证就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情况在当下可以说是越来越多,由此也引发了诸多同居财产纠纷。大家都知道,根据现行婚姻法,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所以,被问到同居一方能否分割对方死亡赔偿金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不能。但果真如此吗?且听钱律师一一道来。

案情简介

王男与张女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王1。2007年张女因双方吵架外出不归,至今下落不明。2008年经人介绍,王男与赵女相识,并举行婚礼。双方于2009年生育王2。王男于2015年因交通事故身亡,赵女、王男父亲一起同肇事方达成和解,赔偿款共计115万元,由肇事方转账至王男父亲账户。事故发生后,王1一直与赵女共同生活。后因在赔偿款分配问题上产生分歧,赵女、王1、王2诉至法院。

律师观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分割死亡赔偿金,但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的,可以由死者近亲属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继承的原则处理。具体为,先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等合理开支,剩余的部分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紧密程度,与死者依赖程度、及有无生活来源等因素进行分配。

在本案例中,王男与赵女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而在法律上,赵女并不是王男的配偶,进而,也不是王男的法定继承人。原则上,赵女确实无权参与分配因王男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然而,赵女与王男举办婚礼后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子女,彼此联系十分紧密,且赵女长期没有工作,一心操持家务,没有独立生活来源,所以,对于因王男死亡而产生的死亡赔偿金,应分配适当份额与赵女,这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救助。|婚姻家事律师慧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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