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村霸将我家院门私自锁住致我有家不能回。请问他违法吗? 2小时前
答 可以先向警方报警
问 你好,我现在在河津市,想见面咨询你民事纠纷问题,可以吗? 2小时前
答 你好,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
问 我们是干装修的,去年给一家装修干活,到现在了还拖着我的工钱不给,现在是... 昨天 11:49
答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
问 货款不是本人签字,征信报告有显示,该怎么办 昨天 04:33
答 你好,建议你报警处理
问 我在出租房出事超过一年, 前天 22:02
答 您好,如果签有合同,可以依据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问 房东说我住院会给我补偿 前天 15:51
答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问 你好,大拇指骨折可以判定为工伤吗 前天 11:22
答 您好,具体工伤评级需要根据相关的鉴定机构所出示的相关结果来进行判断。2
? 三月十四号离职。然后保险公司来电话说是三月份的保险不给我上了,请问国家... 1小时前
答您好,这具体要看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 民事赔偿赔不起怎么办 而且我个人觉得不合理 怎么办 2小时前
答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您好,请问我昨天下高速,高速收费站是刚建的,没人收费,旁边大楼也没人,... 2小时前
答可以向建设方反映
? 侵权人造成他人死亡,但家庭只有母亲,其民事赔偿由谁负责,其母亲可以不承... 2小时前
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赔偿应该由案件的被告承担...
? 你好,我今天撞了一辆车,我负有全部责任,然后保险公司赔偿,他还管我要失... 3小时前
答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你好 我家大厅墙体开裂怎么处理啊 今天 17:59
答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我还要交杭州工伤四级养老保险,以交安退休为工龄 今天 17:50
答你好,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的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
问 欠10万元不给,怎么办 前天 04:32
答 您好,欠钱不还,尽快起诉。
问 我想问一下服刑快完了服刑人员打电话说要在司法局开证明我想问一下开什么证... 06-23 16:14
答 因什么事情需要开证明?证明什么
问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发了责任签定书,可是对方起诉到了法院,法院起诉了我,... 06-23 16:00
答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如何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携带起诉状和...
问 我是一名业务员我自己存了160万,一共有俩个客户,一个存了7万,一个存... 06-23 06:27
答 你好,建议与银行协商
问 我是在务工地工作的男士,我的孩子跟随父母在务工地上学,办理暂住证需要什... 06-22 18:53
答 需要暂住证,社保证明
问 我买的货回来和我买的不一致,少了 06-22 16:45
答 您好,可以向客服投诉
问 你好,孩子打疫苗过敏引起了发烧,局部肿胀!该怎么索赔 06-21 14:23
答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运城地区
稷山县律师案例
2015-01-270次
人人身损害,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受害人与宋某协商不成,遂将高某、宋某均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高某辩称该车自己已于2013年9月卖给了宋某并向法院递交了车辆买卖协议,自己不承担赔偿责任。2014年12月法院经审理判决高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宋某应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律师评析】本案中高某已于2013年9月将该车卖于宋某,并实际交付了车辆,事故发生时,高某对该车辆已不具有支配权且该车的运行利益也与其无关。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高某不应承担该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1]民一他字第32号)江苏省高级人民院: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承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2001年12月31日
2020-10-150次
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贪污、职务侵占等犯罪25起,违法行为19起。该犯罪集团长期把控基层政权,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对村民形成心理强制,对周边企业建设的土建工程形成垄断,严重破坏当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二、【辩护思路】刘俊律师在接受嫌疑人的委托后,立即介入案情,展开有关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法规搜集及相关案例搜集整理工作,并且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本案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搜集案件相关证据资料。此外,承办律师全方面了解有关本案中的重要情节,从而从法律层面提出了关于本案的法律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最终使得被告人获得罪轻判决。三、【辩护意见采纳情况】1、对于敲诈勒索案件中多次持续多天阻挠施工,但未实际获得钱财,系敲诈勒索未遂,可以从轻处罚;2、对各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所提辩解、辩护意见,合理部分本院予以采纳。四【判决情况】被告人王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3万元。四、【律师分析】在涉黑案件中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认定标准,应按照09会议纪要和15座谈会纪要规定的积极参加者为“多次+积极”或者“积极+作用突出”进行衡量,为法院准确定性、精准量刑提供依据。同时在涉黑案件中各罪的辩护中,除了各罪罪名是否成立、从轻、减轻进行辩护外,应结合涉黑案件的主线各个击破,围绕、回归涉黑四个特征的认定上。
2020-10-200次
业主购买地下室、上料、水电改造、购买、安装壁挂炉等,进行非法牟利,已触犯《刑法》第226条规定,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辩护思路】刘俊律师在接受嫌疑人的委托后,立即介入案情,展开有关强迫交易犯罪案件的法律法规搜集及相关案例搜集整理工作,并且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本案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搜集案件相关证据资料。此外,承办律师全方面了解有关本案中的重要情节,从而从法律层面提出了关于本案的法律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结合起诉书内容,以被告人强迫交易的次数(40余名业主)作为定罪量刑依据,那么首先应当确定被告人在任期间发生墙皮交易业主人数,其次对于购买地下室、水电改造、上料等均是就同一业主连续发生的交易应认定为一次,不能按交易笔数简单相加。最终使得被告人获得罪轻判决。三、【辩护意见采纳情况】被告人罗某辩护人辩称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持异议及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四【判决情况】被告人罗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四、【律师分析】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与己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罪的本质特征。所谓违背他人意志,是指他人不想向其购买商品而强行其购买,他人不愿出卖商品强迫其出卖、他人不肯提供服务,强迫他人提供,他人不愿意接受服务则强迫其接受。也就是说价格是否与市场价一致不影响罪名成立,即便价格低于市场价,只要违背他人意志,依然构成犯罪。
稷山县律师文集
2019-05
05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七级伤残为24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2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5个月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按照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5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2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按照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二、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伙食补助费、统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工伤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三、停工留薪期待遇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2、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用人单位派人陪护。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按月支付陪护费。四、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五、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鉴定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和确认所需费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的,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鉴定费用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查看2022-06
20和吴先生都是武汉本地人,一直有生意上的往来。在2010年,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吴先生将自家房屋卖给李先生,当时双方都签了字,钱也当场付清,两人还去办理了公证手续。卖房签协议时,吴先生的老婆没签字,但是知情默认。但办完公证后,吴先生说房屋土地证已丢失,要延迟办理过户。当时这幢房子不是很值钱,加上李先生一直在外地出差,过户的事情就一直拖着。不料,2013年,吴先生因车祸去世,其遗产继承人是其老婆和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李先生想将该房屋的相关证件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房管局工作人员却要求把吴先生的遗产继承人都叫到场才给过户。吴先生的老婆明确表示,拒绝协助李先生办房屋过户。李先生手头只有一份购房协议和写着吴先生名字的房产证,李先生不知道该么样维权?清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生解释,根据我国《物权法》,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依据。本案中,买卖双方虽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一直未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该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物权虽未变更但买卖合同有效的,当时吴先生夫妻都同意卖房,如果吴先生的继承人不愿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应在继承范围内返还房屋价款和赔偿因违约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查看2022-06
22热门法律问答
你好!我该怎么称呼你?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
共2条回复>>请问之前在一家公司,负责仓库管理工作,辞职一个星期后,请问我需要负责吗
共3条回复>>在执行名下,所有财产,包括所有网络虚拟账户,意味着什么
共1条回复>>私人企业工伤死亡抚恤金子女赔偿是按死亡职工实际工资乘以40%吗
共1条回复>>快递员丢了一个快递,是专用发票,怎么赔偿?
共3条回复>>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钱?赔钱金分为几个部分?私人厂没有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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