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律管家助您生活无忧

蒋泽勇律师谈“遭遇家庭暴力时,咋办?”

类别:婚姻法/嘉宾:蒋泽勇/来源:法律快车访谈专栏/时间:2012-09-11/标签:


  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在29.7%~35.7%之间,其中90%以上的受害者为女性。 家庭暴力往往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贵州-贵阳知名的蒋泽勇律师作客我们法律快车访谈专栏,为我们谈遭遇家庭暴力时,该怎么办。蒋律师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我们法律快车代表广大网友听听他对家庭暴力的一些看法,让广大网友们了解到更多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知识。

  【蒋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和合同纠纷案件。咨询热线:13985561320】



访谈内容

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 蒋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法律快车的专访,给我们讲解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我是来自贵阳的蒋泽勇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多年,遇到不少关于家庭暴力的案子,希望我的经验和知识能够帮助到你们。

请问蒋律师,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中,家庭暴力是如何规定的?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行为的表现出来的特点有哪些?

1、普遍性和严重性
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在29.7%~35.7%之间,其中90%以上的受害者为女性。
2、反复性发作
家暴的发生一般呈循环性,其过程为:
一、紧张状态阶段:双方出现言语攻击和敌对状态的同时,伴随对受害者自信心的彻底打击。虐待者通过控制受害者接近家人、朋友、钱、散步闲逛等方式孤立、隔离受害者。
二、暴力阶段:紧张、压抑状态爆发为对受害者攻击、袭击,随着紧张的缓解,施暴者可能表现出对受害者的谦意、温柔。
三、亲密阶段:反复攻击的施暴者常表现出深深的良心谴责、悔恨和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的誓言,受害者常满怀希望,认为施暴者会改变,但是绝大多数情况是,这一循环再次简单的重复。
3、形式多样
家暴表现形式多样:肉体损伤(占21%~34%),性攻击(占34%~59%),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如伤害的威协,恫吓威胁,使之极度嫉妒,对其剥夺占有,对其进行躯体上或社会上的隔离、孤立等)。对受害者来说,多种暴力形式常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施虐者对受害者进行肉体上的攻击可表现为:用武器袭击或打击,殴打,用拳或物击打,用拳猛击,打烂,踢,烧,掌掴,用武器(刀、枪)危胁等,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
4、暴力发生隐蔽性
家庭暴力难以防备,受害者处于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较长,暴力的发生常常不为人所知,暴力发生时受害者常处于无防备状态。
5、反复受伤
检查受害者,可发现不同恢复期的损伤。受害者的临床损伤特点典型损伤包括:挫擦伤,小的撕裂创,主要集中在头面部、颈部、躯干部,与其它致伤原因、类型比,乳房、胸部、腹部损伤较为常见。

蒋律师,家庭暴力受害者要想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应该如何搜集家庭暴力证据呢?

一、对方一旦使用暴力,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知道,这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暴力的进一步升级,还是重要的人证。
二、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对方亲朋好友及时求助,让他们到现场或者事后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三、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击,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就是日后的重要证据。
四、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
这些证据在日后诉讼离婚、请求损害赔偿或者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都会成为有力证据。如果还是想进一步了解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如何搜集家庭暴力证据这些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

遭受到家庭暴力后,我们该怎么办?

遭受到家庭暴力后,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一、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扶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但因为对方有家庭暴力的严重恶习,所以由您抚养孩子是更为适当,孩子还小,在一个健康有保障的条件下成长对他自身的发展更为有利。这一点,您可以在诉请抚养权时提出。

遭遇家庭暴力时,需要向多方面求助。您能给我们具体介绍几个求助的渠道么?

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婚姻法》第43条第1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这是对家庭暴力、虐待的受害人的一般救助方法。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和虐待,往往是因为家庭中的一些琐事、小事产生的。家庭成员间的争吵打骂往往是在气头上,由于是一时的冲动所为。在这种情形下,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做一些说服调解工作,让当事人消消气,冷静下来,多考虑纠纷的严重后果。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λ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人民调解组织可具体负责此类行为的劝阻和调解工作,其具体工作范程、程序可依《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2、民事救济: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行政处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家庭暴力通常伴随着拳脚、棍棒武力,如果不及时制止行为人的暴力行为,对被害人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或者损失,甚至导致被害人的重伤,死亡。因此,《婚姻法》第43条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请求予以劝阻,也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制止。与《婚姻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不同的是,《婚姻法》第43条所定的救助措施具有适用上的紧迫性。被请求部门措施不尽相同,如果受害人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的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采取劝阻的措施;如果受害人是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请求,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制止的措施。

到此访谈接近尾声,辛苦蒋律师了,我们期待下期再见。

不客气。如遇到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免费咨询13985561320。

遇到家庭暴力,不要忍气吞声,要学会向别人求助,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我要咨询蒋泽勇律师

郑重声明:法律快车网对律师在访谈中所发表的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在阅读时对此访谈有异议,请将问题反馈给我们,在审查核对后,将尽快作出相关处理。如有问题请点击联系我们或致电法律快车网客服专线:400-666-0996
蒋泽勇律师

蒋泽勇律师

13985561320

相关访谈

快速提问

往期回顾

网友观点

在日常生活中,你会经常遇到家庭暴力现象吗?

50%
50%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editor@lawtime.cn

主持人:快车访谈专栏组

申请热线:400-666-0996

版权声明:法律快车原创访谈,欢迎转载或报道,请注明出处来自法律快车,违者必究!

特邀律师在线特约栏目,快速免费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