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绍: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多和道路的不断扩展,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逐渐成为民事审判的焦点和难点。被扶养生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鉴定费分别如何得到支持?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可否向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一方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期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专访组有幸请到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杭州 姜淑荣律师】继续作客现场,欢迎姜淑荣律师接着与我们探讨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问题。
【姜淑荣律师,现任浙江蕴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公司法,劳动工伤,合同法,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案件代理。咨询电话:18268844657 (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今天很高兴请到姜律师来法律快车访谈专栏接受专访。
主持人好。法律快车的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应邀参加今天的访谈节目。
请问姜律师,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的一般原则是怎么样的?
侵权案件的赔偿以损失填补为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满足被抚养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为原则。对于有一定生活来源或者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要酌情减少或者不予支持其生活费。在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时,要结合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地和生活标准来确定适用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一般以年计,但对涉及个别跨年度数月不能按年计算的,从有益于被抚养人的角度,应按月计算。
杭州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多少?
杭州地区住院伙食补助费现统一为15元/天。
原告起诉前自行委托鉴定,并将鉴定费计算在诉请中,庭审中被告提出重新鉴定并交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结论若推翻原告自行委托鉴定的结论的,对于被告所花费的鉴定费用如何处理?
鉴定费是为诉讼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对鉴定费的分担应参照诉讼费分担原则,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鉴定费不属诉讼费范畴。根据谁主张谁负担原则,如果被告未就鉴定费提起反诉请求,仅是将鉴定结论作为抗辩依据,法院是不能对鉴定费作出判决,原告明确表示愿意承担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中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可否向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一方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为负事故主要责任一方的,可以向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一方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上,法院应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予以确定。
网友们想请姜律师具体说一下。
好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受害人精神损失的补偿,过错仅是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要素之一。在道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虽然对事故发生具有较大过错,但仍是受害者,且负事故次要责任一方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过错,故负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可以向负事故次要责任一方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具体数额的确定上,应结合前述规定,并从社会公平和社会效果出发,强调过错程度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中的作用。
本次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专题访谈总共四期,在这儿要告一段落了。再次感谢姜淑荣律师接受专访问答,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联系姜律师。她的电话为18268844657。
好的。谢谢各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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