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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之管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9 22:31:44 人浏览

导读:

中国和世界经济的大环境表明,企业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2007年中国将“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地位,体现了中国力图改变“世界工厂”现状,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转变的决心。2008年8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受其影响江浙地

  中国和世界经济的大环境表明,企业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2007年中国将“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地位,体现了中国力图改变“世界工厂”现状,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转变的决心。2008年8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受其影响江浙地区劳动密集型小产品生产企业因用工成本问题而大量面临业务调整;美国次贷危机让很多依靠海外贸易的加工型企业资金链断裂;接踵而来的金融危机使房地产、金融等投资性行业受到重挫。能够在全球经济的大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的中国企业最终要得益于其自身的技术优势,而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将成为企业未来发展过程中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降低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做法大致可归结为三种:亡羊补牢、查漏补缺和未雨绸缪。因无意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被推上被告席或发现市场上侵权产品泛滥之后方才寻求法律保护,此为亡羊补牢;事先已对使用中的核心知识产权采取了法律保护措施,并定期投入一部分资金,根据业务发展和产品技术更新对现有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进行“体检”,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工作,此为查漏补缺;预测公司业务和产品拓展范围,运用申请注册技巧或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提前获得相关知识产权,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此为未雨绸缪。在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上采取什么策略取决于企业发展阶段和技术背景,也与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法务部的投入有直接关系,但说到底还是企业法务部能否让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引导企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几个方面:第一,现有专利技术管理混乱而导致保护不力;第二,缺乏针对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内部保护机制而造成无形资产流失;第三,未能根据市场优势和商业价值定位核心技术,区分知识产权保护的轻重缓急,浪费了法务部资源;第四,缺少对同行业竞争对手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状态和相关法律政策的实时监控而使企业一直陷于被动状态;第五,不了解海外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而痛失商机甚至遭遇诉讼。这些知识产权风险会钳制企业的发展,甚至让企业苦心积累的成果毁于一旦。

  在解决上述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时,企业法务部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实际问题:

  1.企业有多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需要在申请、注册/授予、行政和司法保护、续展、许可、转让、海外注册和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管理。仅以专利为例,一项研发成果,可能会申请专利,也可能作为技术秘密加以保护。如果申请专利,初始阶段会涉及到和处理研发部门技术人员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评估的子系统,专利管理系统会包括企业研发部门和法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的接口系统以进行沟通和协同,涉及到企业对发明人的奖励子系统。企业要对技术文件进行检索, 又会涉及到检索子系统。发明申请专利后,又会涉及到和代理机构或者直接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文件交流和沟通子系统。专利授权后,又涉及到专利的维护子系统。该专利如果进行许可可能又会涉及到许可子系统,如该专利涉及到诉讼,又会有诉讼管理的子系统。该专利还可以进行买卖等交易,则又应有专利的交易子系统。

  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如果国内企业申请国外专利, 这样涉及的法律事务更复杂,系统需要有相应的出口管制功能,以及符合PCT国际申请的相应功能。这种长期的系统工作光靠法务部的几个法律顾问是远远不够的,而需要根据企业需求定制个性化法务管理平台,通过规范化和流程化管理降低人为因素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2.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流失大多数情况源于企业内部,由于技术人员多、流动性强,法务部在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培训上往往力不从心,需要法务部为本企业制定法律风险和员工法律责任的培训系统并整合到法务部管理平台中,同时借助时间戳等技术手段及时保护频繁产生的大量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

  3.对于市场优势和商业价值较高的技术,应该给予重点保护,在法务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找准需要重点保护的核心技术,需要法务部在管理平台上与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甚至销售部门实现无缝沟通和协同办公。

  4.对所属行业、竞争对手和法律政策的监控是件重要但却耗时的工作,需要法务部制定企业信息预警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源和定制关键词的实时监控,尽早了解风险信息,并通过绩效考核激发员工提供风险预警信息的参与意识。

  5.各国知识产权规则各不相同,且互相影响。比如美国实行的是先发明制,为了证明发明日,研发过程中的证据保存就很重要。欧洲的知识产权规则虽然和中国比较接近,但是也有不同,在专利授权上进行了统一,但是在专利的保护上还是分散在各个国家,具有各自的特色。法务部管理平台上需要搭载同行业全球法规数据库,或委托第三方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帮助进行查询和翻译。而对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和高质量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真实信息,需要通过企业法务之间通过法务管理平台相互介绍和推荐来实现信息共享。

  上述问题实际上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企业法务部要尽快为企业量身定制一套综合性法务管理平台,这个平台需要具备几个特征:规范而灵活的流程化办公,在线法律学习和培训和时间戳等电子化保护方案,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办公,个性化信息整合和监控功能,强大的行业法律数据库,与其他企业法务顾问的业务交流。在这方面国际上一些比较成功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值得借鉴,比如 1968年成立的ComputerPackge 公司开发的专利,商标管理系统http://www.computerpackages.com/。

  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与未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企业内部法律顾问不同于社会外聘律师之处在于结合企业所属行业的特点,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并长期将风险管理渗透到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企业法务顾问是否能出色的履行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的职能,法务部能否在企业的发展中占据重要的位置,都有赖于个性化法务管理平台的早日建立和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报 余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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