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版权都在版权局登记的吗
导读:
小说是主要的文字作品之一,小说有很多的分类,而网络小说是读者经常阅读的作品,小说是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而网络小说被侵权的情形是非常多的,那么小说的版权都在版权局登记的吗?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是的,我国对著作权实施的是自愿登记制度,所有的著作权都不会主动被登记的,需要作者自行向版权局申请登记。
《作品自愿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四条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3、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6、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7、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8、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9、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的,需要登记的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品著作权在受保护的期限内,并且不属于禁止出版的作品。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我国对著作权实施的是自愿登记制度,所有的著作权都不会主动被登记的,需要作者自行向版权局申请登记。以上就是小说的版权都在版权局登记的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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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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