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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归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4:55:53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作品的创作我们都是自己进行的,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需要委托他人代替我们进行作品的创做,那么我们委托进行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情况下,作品的创作我们都是自己进行的,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需要委托他人代替我们进行作品的创做,那么我们委托进行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归属

  一、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报酬,由作者按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创作的作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

  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你们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问题,那么就应该是属于受托人即你的朋友所有。

  二、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确定

  (一)一般情况

  合作作品是由两个人以上合作创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创作是一种智力活动,仅仅是出资,不能成为作者。这是合作作品与委托作品的重要区别。

  (二)共有人死亡时,著作权的归属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三)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合作作品分为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如甲乙合作写一本法学著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是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如甲乙共同为一首歌谱曲,该歌谱就是不可分割使用的。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发表,乙方执意发表,乙方有权发表。著作财产权的转让,须全体共有人同意。

  三、委托作品的特点

  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见或要求,通过自己智力和能力创作出来(注:如果创作过程中委托人参与创作,加入委托人的构思和具体智力成果,那么就是合作作品而不仅仅是委托作品);

  2、委托作品,依据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委托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注:若受托人非法使用他人作品创作委托作品,导致委托作品构成侵权的,那么受托人作为直接的侵权人需承担责任,委托人则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在《请不要对我说SORRY》歌词侵权一案中,华谊兄弟音乐公司委托唐恬恬作词,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唐恬恬作词构成侵权,鉴于华谊兄弟公司系委托人,故而认定委托人和受托人构成共同侵权,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3、一般委托作品是有偿的,委托人按约支付受托人创作报酬;

  4、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委托双方都会进行协商,然后根据协议确定归属。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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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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