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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20:27:37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是企业和企业的合作过程中都有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作为一个企业良好发展的关键点,很多公司都会采取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去保护它不被泄露。那么如何签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是企业和企业的合作过程中都有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作为一个企业良好发展的关键点,很多公司都会采取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去保护它不被泄露。那么如何签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如何签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据此,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

  二、窃取商业秘密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三、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1、采取书面的形式。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保密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从规定和举证的角度还是建议劳动关系双方采纳书面形式,以便发生纠纷时更易解决。

  2、遵循公平原则。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跟其他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合理的确定保密义务的主体、范围、期限等内容。

  3、明确保密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的对象为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露的,能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和技术。商业秘密在不同的时间和区域有不同的标准,在一地一个单位是秘密,在另一地方可能就不是秘密。故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明确下来。

  4、明确保密期限。虽然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注意,保密主体在用人单位授权、司法调查或用于个人学习研究等特殊情况下泄露保密内容,不视为违约。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您,在保密协议中是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企业可以对于违反保密系以的行为只能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但是不能事先约定好违约金。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如何签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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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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