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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知识产权申请无主财产案 有人申请认领版权 法院裁定终结《我的前半生》无主财产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6 19:42:07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国首例知识产权申请无主财产案,今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因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最终裁定终结。2007年8月22日,群众出版社作为申请人,申请法院认定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一书为无主财产。西城法院受理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查核
中国法院网讯 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国首例知识产权申请无主财产案,今日在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因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最终裁定终结。

2007年8月22日,群众出版社作为申请人,申请法院认定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一书为无主财产。西城法院受理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查核实。2007年9月25日,依照特别程序规定,对上述财产在《人民法院报》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写明,“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如果无人认领,本院将依法判决。”

2008年8月22日,金某到西城区法院申请认领《我的前半生》版权。

法律规定,在财产认领公告期内,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同时,本案特别程序依法终结。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对本案裁定终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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