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资信调查 > 个人资信调查 > 曾庆洪: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曾庆洪: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1 00:11:05 人浏览

导读:

2009年全国两会近日召开,众多汽车界的老总代表委员们就中国汽车行业前景发展提出有积极意义的提案议案。以下是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议案全文。一、现状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

2009年全国两会近日召开,众多汽车界的老总代表委员们就中国汽车行业前景发展提出有积极意义的提案议案。以下是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议案全文。

  一、现状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全国联网正式运行。这对金融机构提高贷款质量、防范信用风险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商业银行在查询、上报数据给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方面普遍已做到比较规范和成熟;而非银行金融机构方面普遍不规范,形成较大风险隐患。

  二、建议

  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做出明确要求,如发放个人贷款前必须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贷款发放后必须在一定时限内上报有关数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