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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商品現貨交易所殘局難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31 14:50:04 人浏览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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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東方周刊 記者陳冉/北京報道

 5月9日,潘偉將一篇名為《華夏(聯合)商品現貨交易所損害交易商利益》的文章發表在中國消費者網天津頻道,直指「華夏」交易系統無法正常轉出資金,有挪用客戶資金之嫌。並將此文粘貼在「華夏」諸代理商聚集的QQ群中。

     「奇怪的事情隨後出現了,我被莫名踢出了QQ群,郭遠鋒於5月10日親自給我打電話解釋,對於他所說的系統故障等理由,我很不客氣地指出了為什麼資金轉入沒問題,轉出就出了故障?」

     5月15日,郭遠鋒邀請潘偉進京面談,郭假意與潘偉「交心」,辯稱資金轉出不正常是由於「跳槽操盤手帶走了相當一部分資金以及交易商」。

     「我則提出,天津銳智天成公司王文工作室的一位客戶因患尿毒症,急需治療費用,卻不能轉出資金,如果你有誠意,認為自己沒問題的話,就應該讓人家正常轉出。郭遠鋒當場承諾週一即可轉出,到了週一,系統轉出資金10萬元。從這一點可以看出,不是系統故障的事情,完全看郭遠鋒想不想給。」

     潘偉進京發難後,郭遠鋒還提出,請潘偉擔任新成立的代理商理事會副理事長,被潘偉當場拒絕。

     誰來管「華夏」

     操盤手潘振聲告訴《瞭望東方週刊》,「剛開始培訓的時候,郭遠鋒吹噓得很厲害,說倉單交易所是國家八部委聯合成立的,原來的名字叫中國商品交易市場,後來改成了南京國際倉單交易所。2008年1月,系統不能正常轉出資金後,我先是給商務部反映,然後給工商部門反映,直到現在也沒弄明白,這個交易所到底歸哪個部門管。」

     2008年以來,針對各地客商反映的「華夏」問題,商務部在其官方網站的答覆是:「根據國務院部門職責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各類企業的註冊,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和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華夏商品現貨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允許客戶將個人投資從該公司劃出屬於合同糾紛問題,請向該公司註冊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或按照司法程序解決。」

     商務部同時稱,「(商務部)從未批注過任何進行在線現貨交易的市場,且企業如從事此業務可在取得工商部門經營許可證後直接經營,並不需要批復。」

     潘振聲告訴本刊記者,「商務部一位工作人員當時給我的回答就是『誰發照誰監管』,從這個角度講,應該是工商部門監管;可找到工商部門,他們又建議我依照《合同法》去起訴,作為外地投資者,我們不可能放下所有的事情到北京去跟『 華交所』打官司,所以就只好求他們把資金轉出來。」

     1998年2月13日,當時的國內貿易部下發的《關於加強現貨倉單交易市場管理的通知》中曾明確指出,國內貿易部是現貨倉單市場的管理部門,負責統籌管理全國現貨倉單市場,規範現貨倉單交易發展。隨著該部被精簡,現貨倉單交易市場沒有了監管主體,相關管理辦法、市場規範也再沒能出台。

     「我們是一直把它們當作非法期貨交易市場來看待的,如果有客戶咨詢相關事宜,我們會提醒他在一個非法的市場進行交易,發生了損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宏源期貨研發部經理吳守祥說。

     上海市信誠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軍廠則持另一種觀點,他告訴本刊記者,「商務部有專門管理市場的部門,工商、公安部門也有相應的經濟偵查、檢察機關,如果大家都只監管證照齊全的,那無證經營誰來負責?同樣道理,證監會也不能說不在自己的監管範圍,因為你本身就有義務維護期貨市場的穩定,對於這樣貌似期貨的交易行為,應當進行查處。」

     「對於華夏商品現貨交易所借『交易所』的名義從事交易活動,《證券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證券交易所字樣,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證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稱。這一點工商部門在註冊和年審的時候就應該有所察覺並予以糾正。」劉軍廠說。

     還有多少「華夏」

     當然也不是所有維權機構都對「華夏」這樣的交易所置若罔聞。

     「早在2006年9月,我們就針對『現貨倉單交易』發出過消費警示。」山西省消協副秘書長張國勝告訴《瞭望東方週刊》。

     根據消費者舉報,山西省工商局對通過網上行情交易玉米、糖、橡膠、鋁、銅等產品進行盈利的行為進行了調查,並認定這是一種非法交易行為,提醒消費者不要上當受騙。在這次調查中,太原市恆順達現貨倉單公司、鑒翔公司、三星公司等因涉嫌違法而被通報。

     山西省消協經調查發現,太原、長治兩地從事現貨倉單交易的人員眾多,涉及資金數額也比較大,客戶把資金存入交易所後就可以購買玉米、糖、橡膠等品種的「現貨倉單」,並根據網上顯示的南京國際倉單交易所等機構的所謂行情波動,像期貨一樣正反兩個方向炒作,並從中盈利。

     「當時查處的那三家公司,就是『華夏』的前身——南京國際倉單交易所的代理機構。我們與商務部聯繫後被告知,商務部並沒有批准設立這樣的交易市場,所謂代理商也無法提供這些交易市場的批准成立手續。」

 但並不是所有代理商都是被動地上當受騙,天津市龍翔基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潘偉告訴《瞭望東方週刊》,「像納佰這樣的代理商是應該負責任的,因為它的宣傳材料對投資者更有迷惑性,更容易讓人上當受騙。」

     潘偉口中的「納佰」,即北京納佰商業經紀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簡介這樣介紹自己,「本公司是經南京國際倉單交易所、聯合商品現貨交易所資格審查委員會嚴格審批的會員單位,是北京地區最早也是目前規模最大的一家從事現貨倉單交易的專業機構,並與北京和祥通實業公司強強聯手,成為了上海黃金交易所北京地區總代理機構。」

     但是,這些宣傳虛假成分居多。「我們實行的是會員制,本沒有地區總代理一說。」上海黃金交易所綜合部朱小姐告訴本刊記者。

     為了多拉客戶,多賺手續費,納佰公司在宣傳單上將「華夏商品現貨交易所」與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及鄭州商品交易所相提並論。納佰總共為「華夏」吸引了300多名投資者。

     2005年8月,時任納佰公司業務總監的張永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華夏推出的這種倉單交易於1997年5月1 7日經國內貿易部批准,監管部門為商務部。

     操盤者說

     潘振聲,是相當資深的現貨倉單操盤手,早在郭遠鋒2003年在南京成立國際倉單交易所時,就已是其旗下操盤手。

     潘振聲告訴本刊記者,「最開始郭遠鋒的國際倉單交易所在南京只有兩家代理商,即英朋公司和怡浪公司,『華夏』 鼎盛時期,在南京發展的18家代理商,都是這兩家公司的員工先後開設的。」

     代理商和操盤手都是*佣金吃飯的,他們得到佣金的前提是所操作的品種不賠錢。假設買進1手貨物是100元,至少要保證賣出價在103元以上,因為一進一出還要交3元手續費。

     「早期交易一手貨物的佣金只有幾毛錢,近兩年上漲到了1元到1.2元,個別時候還能拿到1.3元,而代理商從華夏交易所得到的返還手續費也是1.3元。」

     為了吸引更多客戶,華夏交易所的一個創舉是,如果客戶自己操作,乾脆就把手續費直接返還給客戶自己。來自呼和浩特的張國文印證了這種做法,他就是看到南京代理商返還的佣金比例更高,才從當地代理商轉投南京代理商的。

     「後來的情形越來越畸形,代理商之間的激烈競爭,使得每手交易返還的佣金高達2元,甚至2.4元,操盤手為了賺佣金,就頻繁買進賣出,即使100買進,102賣出也不在乎,雖然賠的1元錢要從操盤手賬戶上扣除,仍可以保證每手 1到1.4元的回報。」潘振聲告訴本刊記者。

     正常情況下,操盤手如果因判斷失誤而給客戶造成損失,是應該自己掏錢為客戶補足虧損的,但當操盤手為單純追求佣金而給客戶造成較大虧損時,有的人就會選擇悄然離開。「我曾聽說過有個操盤手把客戶的錢虧了4萬多元之後一走了之,客戶後來跟代理商打官司也沒打贏。」

     剛開始操作時,潘振聲也是根據天氣情況、國際國內產量等基本面分析走勢,但他很快發現,如果在「華夏」按照正常思維去操作,簡直完全沒有勝算。

     「這個市場最不好的地方在於,它絲毫不遵循市場規律。如果我們根據國際國內形勢預測花生價格要下跌,它的市場表現肯定是上漲,如果大家對後期走勢看漲而紛紛買入,隨之而來的價格一定是被打壓下來,總有一種力量在和散戶作對。這顯然是郭遠鋒在操控市場,因為這個草台交易市場裡,他就是上帝,根本沒有人監管他的行為。」

     這一點從郭遠鋒出逃第二天的交易情況也可以得到驗證。由於大家都知道郭出逃,絕大多數客戶都不再進場操作,在成交量很小的情況下,反而出現了漲停和跌停,致使很多客戶爆倉,「這應該是郭遠鋒的團隊在繼續操控市場,攪渾水,以期將責任轉嫁到投資者頭上。」

     「毫不避諱地講,我在這個過程中是掙了錢的,但人性的貪婪又會促使自己將掙來的錢全部投進去,郭遠鋒的高明之處在於以高額返還作誘餌,最終誘使投資者把所有掙來的錢都再投進去,直至傾家蕩產。」潘振聲總結說。

     郭遠鋒怎樣安撫發難者

     「華夏」的問題早非一日之寒。2008年1月份以來,「華夏」交易系統資金正常轉出的問題一直未能解決,許多代理商和投資者前往「華夏」總部所在地交涉。

     郭遠鋒的回答是,如果哪個代理公司過來鬧事,將扣下部分手續費不予發放,各地代理商考慮到每個月十幾萬乃至上百萬的損失,多數選擇了忍氣吞聲。

     但「華夏」代理商之一,天津龍翔基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潘偉是個例外。龍翔基業公司2007年8月成為「華夏 」的代理商,資格並不老,但由於自有資金量比較大,成長迅速。

     潘偉告知《望東方週刊》,他從2007年12月就發現了「華夏」系統的反常現象,不要說轉出資金,就是網上交易都不暢。「華夏」給他的解釋是,新老系統的對接有問題。

     2008年1月,「華夏」系統幾乎不能交易,3月份才恢復正常。「華夏」2008年4月8號發出通知,稱客戶啟用新系統就能保證資金正常轉出,可誰知安裝了新系統後仍然不能轉出資金,雙方的矛盾進一步激化。

 山西省工商局認為,「現貨倉單交易」虛構「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為市場主體、信息流來源不清、客戶的資金安全沒有保障、不見現貨或根本沒有現貨,因此涉嫌違法。

 

 

     遺憾的是,山西消協能夠處理的只是那三家本省公司,郭遠鋒和他的「交易所」一直逍遙法外。「我們也曾經聯繫過證監局、銀監局等部門,希望他們向上級匯報,但大家都懷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無法形成監管合力。」張國勝感歎說。

 

 

     操盤手潘振聲最早供職的南京英朋公司,被迫從南京國際倉單交易所退出後,就進入了另一個類似的倉單交易市場— —桂糖交易市場;而被「華夏」限制資金轉出最嚴重,最後一拍兩散的呼和浩特市帝勝商業經紀公司,在郭遠鋒「7·9」事發後將注意力轉向了煤炭市場,它所從事的,仍然是現貨倉單交易。

 

 

     「事實上,參與這類倉單交易的絕大多數客戶,並不是為了購買現貨,而是通過炒作賺取差價,投機套利。這種類似金融衍生物的炒買炒賣行為,一無清算銀行的擔保,二無政府機構監管,不出事兒,那才是偶然。」潘振聲評價說,「無論如何,『華夏』出事後,有關方面應該有個說法,不應該讓這種不禁止、不支持、不監管的現象再繼續下去了。」


(编辑:中国专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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