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号年度与申请年度不一致的多样性
导读:
在中国专利文献中,存在不少申请号年度(申请号的前两位)与实际申请年度不一致的情况。从统计数据上看,这种情况多时每年有上千件,少时每年也有几十件。
通过分析和总结,笔者认为,申请号年度与申请年度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在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内的事项
1.分案申请
当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按照分案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申请人也可以主动提出分案申请),对该申请进行修改,将其内容限定在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单一性规定的范围内。申请人可以把从原申请中删除的内容再提出一件或若干件分案申请,并享有原申请日。
这是导致申请号年度与实际申请年度不一致的最主要原因。
2.补充附图
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有附图说明而说明书无附图或缺少部分附图的,应当通知申请人或取消对附图的说明、或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专利局提交或者邮寄补交附图之日为申请日。
3.邮寄日期
由于通过邮局邮寄递交的文件是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递交日,如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申请人如收到专利局受理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申请人可以提供收寄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证明,要求专利局予以改正。专利局经核对证明是有效的,应予改正申请日。
二、其他事项
除了上述原因,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导致了申请号年度与申请年度不一致,如专利申请案的审查积压、数据录入失误、出版错误、数据库中的检索数据与全文说明书数据不吻合等。
下面以1985年为例,举例说明申请号年度与申请年度的不一致情况。
申请号年度与申请年度不一致的文献,共有8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6件,实用新型专利14件,外观设计4件。仅发明专利分案中申请号年度与申请年度不一致的就有52件。
这当中,时间相差最长的一件分案申请,其专利申请号为92108986,它的申请日为
经过对分案申请之外的32件文献查对,其中有8件专利在CPRS库(中国专利检索系统,该系统是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域网使用的专利检索与全文浏览系统)中的申请日与说明书中的申请日不相吻合(见表)。
表 申请日与说明书中的申请日不吻合
专利申请号 |
CPRS库中的申请日 |
公开说明书中的申请日 |
公告说明书中的申请日 |
编号 |
85201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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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520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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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520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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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5205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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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7104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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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810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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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9101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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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9108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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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表中, 编号1、2、3在CPRS库中的申请日是错误的,但它们申请号年度与说明书中的申请年度是一致的;
编号4在CPRS库中的申请日是错误的,而且申请号年度与说明书的申请年度也不一致;
编号5、6、7、8在CPRS库中的申请日没有错误(与公告说明书中的申请日一致),但公开说明书与公告说明书中的申请日不一致,这其中的2件公告说明书又被注明为分案申请。
再以2004年为例,申请号年度与申请年度不一致的文献,共有3 791件,其中,仍以分案的情况最多。
综上所述,申请号与申请年度的不一致具有多样性、复杂性,不仅有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流程规定等原因,同时还有其他原因。所以,我们应当在合法、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加强专利文献的标准化工作,努力提高专利文献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切实而充分地实现专利审查、审批的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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