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怎么改
导读:
对外观设计要申请专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提交的材料就有很多,需要提出申请书,还有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审核部门提交申请之后,也有发现错误想要修改的情况,那么外观专利怎么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对于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请求书的修改程序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程序不同。请求书的修改,必须通过专门的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办理,申请人要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变更申请人、发明人等著录项目的,还需缴纳一定的费用。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人来说,有两次机会修改申请文件。第一次是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第二次是对专利审查员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被限制为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同时,法律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有限制性规定,即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范围。也就是说,对说明书的修改,主要限于非实质性部分,对于实质性部分,比如发明目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例等,则不允许修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不能超出说明书的范围。对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仅限于对不清晰的线条或者对视图的明显差错部分的修改。申请文件修改后提交时,要按规定填写“补正书”或者“意见陈述书”,写明修改文件的名称和内容,并提交修改文件的替换页,还应附上“申请后提交文件清单”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条件如下: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专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官会要求权利人提交权利说明,实际上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不同,在外观设计专利的行政授权过程中,并不需要提交权利说明,因此外观设计专利的文字性权利说明是没有的,但是有些外观设计专利会有简要说明,用来对图片或照片中无法表达的部分作说明,但这不具有普遍性,因此,法院要求权利人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提供权利说明的做法笔者认为不妥当。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外观专利怎么改”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对于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文件修改程序不同,请求书的修改,必须通过专门的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办理,申请人要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变更申请人、发明人等著录项目的,还需缴纳一定的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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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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