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号多少位
导读:
申请过专利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其实申请专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家申请了专利之后,是会看到专利证书上有一串专利号的,那么外观设计专利号多少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号没有七位数的,是八位加上一位小数或者十二位加一位小数(也就是你说的9或13位)。
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专利号为:ZL(专利的首字母)+申请号。若一个专利在申请中,但是却在申请号前加上ZL字母(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授权专利),属于假冒专利行为,工商行政部门会依法给予查处。
2003年以前专利申请号编号形式(8位数字加上一个小数点)
申请年号+专利申请种类+申请顺序号
前2位数字表示申请年号,第3位数字中:
1=发明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8=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
9=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后5位数字为申请顺序号。
小数点后面一位数是计算机的校验码,是用前8位数依次与2、3、4、5、6、7、8、9相乘,将它们的乘积相加所得之和,用11除后所得的余数。当余数大于等于10时,用x表示。
例如,扬子冰箱液体排放装置的专利号为ZL88201465.X,即该专利是1988年申请的第1465件实用新型专利。
2003.10.01启用的最新专利申请号编号形式(共12位数字,加上一个小数点)
申请年号+专利申请种类+申请顺序号+计算机校验位
前4位数字表示申请年号,第5位数字表示申请种类:
1=发明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8=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
9=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1、外观计设专利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外观计设专利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外观计设专利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1、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专利局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
2、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的,权利人应当出具有中国专利局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3、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将请求保护的色彩作为限定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要素之一,即在侵权判定中,应当将其所包含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进行逐一对比。
4、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得延及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已有的公知设计内容。
5、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号多少位"等相关法律知识。专利号没有七位数的,是八位加上一位小数或者十二位加一位小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拟申请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如下特征: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必须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构成产品与设计的组合。2、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必须能够用于生产经
“食品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2008年05月16日江洪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诉缙云县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情:浙江洪太生物工程有限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需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必要时,还应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应是每件产品的不同侧面或者状态的图或照片,一般
一、什么创新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
专利技术转让的规定: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转让人即丧失专利权人地位,受让人即取得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