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外观专利侵权的赔偿
导读:
专利侵权所引发的官司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可见不管是国家还是人民对于这方面的关注比以前有所上升。侵犯了别人的专利,自然是需要赔偿的。那么,家具外观专利侵权的赔偿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目前酌定赔偿基准数额方面,外观设计的赔偿是这样的:制造商3到8万,零售商1到3万,前提是在原告完全不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作为基数考虑。实用新型:制造商5到10万,零售商2到5万。发明稍微高些,一般是10到20万,销售商3到8万。仅许诺销售的赔偿基数一般是1到3万。对于产品销售额在1000元以上的案件、或者对批发侵权的案件、或者侵权行为人是不是中档企业的,基准数额会有调整。实践中,批发侵权赔偿的基准数额一般是零售额的1到3倍。对于数千元以上的产品,由于单位售价不同,大个案的差别很大,所以对这个基准数额一般不设定,酌情掌握。对于注册资本不足十万元的制造商与不足三万元的零售商,这个基准数额会往下调整。对于注册资本超过一百万元的制造商与超过十万元的零售商,基准数额会上调。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专利权人发现他人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时,可以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诉讼中止,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出现特殊情况,已进行的诉讼程序暂行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一种制度。诉讼中止对于正确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因此诉讼中止的正确适用成为知识产权审判的难点。
家具外观专利的侵权在未来往往会涉及到巨大的金额收入,因为会产生这些侵权纠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家具外观专利侵权的赔偿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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