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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枉法裁决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02 17:22:47 人浏览

导读:

我国法律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仲裁员枉法裁决立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会比较关注他的量刑标准到底是怎么进行判定和执行,以及枉法仲裁又受贿的罪行是怎样确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仲裁员枉法裁决立案标准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我国法律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仲裁员枉法裁决立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会比较关注他的量刑标准到底是怎么进行判定和执行,以及枉法仲裁又受贿的罪行是怎样确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仲裁员枉法裁决立案标准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仲裁员枉法裁决立案标准是怎样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二、立案标准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2006年6月29日颁布的,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2006年7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颁布时间较迟,在新的立案标准里也就没有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2007年6月21日《检察日报》在《应明确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中认为:基于枉法裁判罪与枉法仲裁罪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可参照枉法裁判罪,并遵循立案标准的统一性、完整性原则进行拟定。但该文仅为学理意见,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

  三、枉法仲裁又受贿的罪行确定

  虽然枉法仲裁罪被列入《刑法》分则第九章之内,从形式上说其主体身份符合渎职罪的特殊主体要求,即应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仲裁法》第14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第1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因此,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利用仲裁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枉法仲裁又受贿的应数罪并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仲裁员枉法裁决立案标准是怎样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仲裁枉法裁决导致亲属自杀或者是自残造成严重的影响,会受到相应的处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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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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