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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撤消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9 09:31:23 人浏览

导读:

首先,两者行使的主体不同,撤销一般要由仲裁机构本身和法院来决定,而不予执行则是由执行机关来决定,再则,导致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原因不完全相同,最为关键的是两者导致的效果不同,撤销则裁决自始不发生效力,通俗的讲相当于没有做出裁决,而不予执行则是裁决仍然存
首先,两者行使的主体不同,撤销一般要由仲裁机构本身和法院来决定,而不予执行则是由执行机关来决定,再则,导致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原因不完全相同,最为关键的是两者导致的效果不同,撤销则裁决自始不发生效力,通俗的讲相当于没有做出裁决,而不予执行则是裁决仍然存在并有效,只是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执行困难或无法执行或暂停执行。
另外,裁决撤销后肯定不再存在是否执行裁决的问题,而裁决不予执行后则有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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