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执行终结
导读:
1、执行终结的含义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执行程序不可能或者没有办法执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执行终结由法院做出裁定,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
2、执行终结的法定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3、执行终结的法律效力
终结执行应当有执行法官出具书面意见,报院长审批后,作出终结执行的书面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就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执行程序就此结束,以后不再恢复。
在离婚案件执行中,如果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无生活来源,被执行人无法履行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那么此案件只能终结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执行案件,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了各种执行措施,债权人也用尽了各种手段,均未发现债务人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制作的终结执行裁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程序上的效
[内容摘要]执行终结依现行的法律规定是法院启动民事强制执行措施后在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最终停止执行程序,不包括债权人权利的最终实现、执行任务最终完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申请对原案件的恢复执行要满足: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期限是两年。
老赖的小产权房子可以执行。小产权房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进入拍卖程序,但是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法院可以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
伤残赔偿金若是属于对方必须的生活费用,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同时不能被强制执行的还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
公告送达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发出后六十日视为送达。上诉期是十五日,双方若是都不上诉的,则判决生效。当事方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