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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执行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14:55:51 人浏览

导读:

在民事案件中,一旦等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强制执行在我国法律中有规定了期限。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法院判决执行的期限?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在民事案件中,一旦等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强制执行在我国法律中有规定了期限。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法院判决执行的期限?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法院判决执行的期限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期限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三、申请执行案件的费用是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院判决执行的期限的内容,由此可知,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期限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不过申请执行也是需要缴纳费用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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