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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执行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4 11:26:30 人浏览

导读:

实施储蓄实名制,个人用实名存款,储户的姓名、帐户、存款日期、存款金额等信息资料无疑全部暴露给了银行,很多人十分担心自己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被他人知道。银行如何保证不让外界人员及内部员工随意接触储户的帐户、防止储户的资金受到侵犯,已成为受社会各

  实施“储蓄实名制”,个人用实名存款,储户的姓名、帐户、存款日期、存款金额等信息资料无疑全部暴露给了银行,很多人十分担心自己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被他人知道。银行如何保证不让外界人员及内部员工随意接触储户的帐户、防止储户的资金受到侵犯,已成为受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

  其实,个人储户的这种担心既属于正常,但却又是没有必要的。这是因为,我国《宪法》、《商业银行法》和《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在对保护公民的合法的储蓄、金融机构要为个人存款帐户保守秘密等都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那么,实施“储蓄实名制”后,按照当前最新的有关法律规定,目前银行受理哪些国家机关对个人储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呢?

  有权查询个人储蓄存款的国家机关查询银行存款是指有权查询机关对被查对象银行户内存款的存入日期、期限、金额以及款项等情况进行查实取证的行为。有权查询机关分别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海关(依据《海关法》)、国家安全机关(依据《国家安全法》)、物价管理机关(依据《价格法》)、国家监察机关(依据《监察法》)和军队(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决定》),共9个国家机关。

  有权冻结个人储蓄存款的国家机关冻结银行存款是指有权冻结机关依法要求银行在一定期限内限制银行帐户所有人支取其帐户内资金的法律行为。现行法律仅明确以下8个国家机关有权“冻结个人存款”:分别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

  有权扣划个人储蓄存款的国家机关扣划银行存款是指有权扣划机关指定银行强行将银行帐户所有人帐户内的款项划归他人(或国家)所有的法律行为。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仅规定了以下4个国家机关有权“扣划银行存款”:分别是人民法院、海关、税务机关、军事法院。

  除上述之外的机构和个人要求查询、冻结、扣划储户存款的,金融机构一律拒绝。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时,必须履行完整法定手续: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工作证、县级以上(含县级)执法机关及军队师以上保卫部门统一格式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明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存款日期、种类、姓名、帐号、大小写金额等,若不符合这些要求的银行将不予协助。查询人可以抄录、复制资料,但不得借走资料;银行协助冻结的金额以《通知书》载明的数额为限,冻结期限不超过6个月;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存款冻结的按先到先冻、不重复冻结,对逾期未再办理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对扣划存款的,还须出具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副本。同时,国家还规定,金融机构不能因为借贷合同纠纷,直接冻结、扣划客户帐户内的存款;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如违反规定,泄露个人存款情况的,将受到严肃查处和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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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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