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怎么写
导读:
强制执行是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中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强制执行的保障,行政与司法的权威都会被破坏。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怎么写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人:X某某,男,汉族,1967年11月15日生,住XX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107号。
被申请人:X某某,男,汉族,1961年12月13日生,住XX市某某路某某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xx)咸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某某与被申请人X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XX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1日作出(xx)咸秦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X某某搬离申请人X某某所有的位于秦都区某某路某某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xx)咸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X月XX日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如xxx民事判决书;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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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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