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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女子封控期翻墙外出被行拘,该行为会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7:24:13 人浏览

导读:

因疫情防控发布的防控措施,应当按照要求遵守规定,如果违反规定擅自行动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关于“南京一女子封控期翻墙外出被行拘,该行为会如何处罚?”的内容,接下来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因疫情防控发布的防控措施,应当按照要求遵守规定,如果违反规定擅自行动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关于“南京一女子封控期翻墙外出被行拘,该行为会如何处罚?”的内容,接下来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一女子封控期翻墙外出被行拘,该行为会如何处罚?

  近日,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一女子在小区封控期间,在同行男子的帮助下翻墙离开小区。经小区物业人员确认,此事属实,目前他们已报警。从禄口街道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因南京近日发现多起本土感染病例,目前禄口街道辖区均处于封控状态,人员不能随意进出。  二、违反疫情防控措施,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反疫情防控措施,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三、违反疫情防控措施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擅自翻墙外出,经民警劝告后拒不执行的,属于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南京一女子封控期翻墙外出被行拘,该行为会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对于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我们应该按要求遵守规定,这样不仅有利于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有利于别人的人身安全。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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